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以下简称“公司”)
二、危险品经营许可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1从事收集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1)具有独立核算的能力和经济实力。(2)在处置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排除存在其他问题需要解决或改善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书面证明材料。(3)有与所经营的危险物品类别相适应的技术储存设施以及经验收合格的中转及临时存储设施,还应当满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要求。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4)能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5)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及其监督检查必须遵守本办法。(6)剧毒化学品的贮存方式、方法与应急救援措施执行情况符合本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