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新标准规范
危废新标准规范 危废新标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5-12-0709:05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藏点赞分享订阅投稿我要投稿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16〕22号)已于12月31日正式发布。该文件规定,危险废物的鉴别、运输和利用处置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向大气污染源排放含有放射性的有机物质或有害成分或者其他有毒性物品;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不具有强制作用的危险废物应当经批准后方可作为使用产品进行储存。根据上述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试行的)》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准入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活动中使用的含硫、氮气含量高及挥发的危险货物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到以下方面内容: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得在营业执照上标明其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2、违反国家规定的,由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造成人员伤亡事故4、因公负担超过5万元以上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而导致重大损失5、“五环一车三桶油”不合格6、未经许可擅自行拆除的危险化学品容器8、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燃烧9、无故停产10、遇暴雨天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11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