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危废存放要求
固体危废存放要求 固体危废存放要求:固体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不得超过5吨,贮存在密闭空间内。
五、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
(二)严格控制生活垃圾中含有有害物质;对污染土壤或者地下水有毒害作用,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等。禁止从事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或未经允许擅自倾倒、堆放在非正规场所。(三)、防止非法排放、运输、储存固态废弃物。严禁将含放射性元素的有机溶剂、农药残留品及其他易挥发性气体作为饮用水源和其他生产资料使用。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行封场制度以及无证经营。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