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性危废标识牌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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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规格及用途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条:对危险货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适用范围是本标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定义】危险货物在生产中产生的危害特性和主要成分有毒有害物质等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和致癌作用或其他潜在健康风险的物品以及其化学品包装上可能含有放射性物质、生物毒素和其他有毒化合物的标志。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危险产品”是指指由产生者直接或者间接接触到该商品上的液体后被人体所吸收并分解掉而形成不溶于水且能发生剧烈反应的有机物质。例如,当工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酸类气体进入人类血液中的量超过1000毫克/升时,这些气体会通过呼吸道传播;如果将食物带入人的体内则有可能引起死亡。
二、危险货物分类与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