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定资质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资质标准危险废物鉴定资质标准 法律主观: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危险废物鉴定资质标准包括:有1名以上的专家;2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的管理人员,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经验者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单位(以下统称产生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项目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者其他相关规章制度。3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4鼓励各方面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提高信息互通性和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