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市级人民***负责危废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和转移联单的单位及个人。

  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含精神病人)及其血液制品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其他有毒或感染性的物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储存或者运输含有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封闭、隔离或者隔绝措施消除危害:

  (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介质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残渣;

  (二)与普通货物混装但未采用其他工艺处理而产生危险废物的产品和原料,不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

  (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液、污水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的废药剂;

  (四)以填埋方式处置含有放射性和致癌性的废旧金属材料和器材。

作者: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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