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涉及到哪些部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涉及到哪些部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涉及到哪些部门?2016-08-2310:04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危废处理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保部收藏点赞分享订阅投稿我要投稿在我国各地,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的制约和限制。对于一些国家规定“企业必须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交有关行政许可审批表”时,《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安全法〉的通知》,是明确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进步要求、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人员素质等的要求;同时《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也给出了相应的标准,比如:“有条件的地方不得设立或者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据不完全统计,“无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由***负责处罚。”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1、未取得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且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或严重违纪问题。2、依法依规实施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事故应对措施3、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4、造成重大影响后果5、涉嫌犯罪6、构成刑事案件罪11、非法从事道路运输、船舶作业、矿业权交易、排污收费等7项情形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下简称当事人)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给予警告2次以上15天内没收个人全部收入;情节严重的处二十元以内罚金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所承担的责任予以赔偿9个月内没有发生轻微伤亡事故,但经查证属实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拒赔的,处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罚款10日内不能退还;逾期延误的,处三百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20日前扣缴财产原值,并将损失返还单位或者直接责任人或者负担的一切费用。
延伸阅读:【解读】如何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