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场所建设要求规范
危废场所建设要求规范危废场所建设要求规范 法律分析:危险废物场所建设要求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产生、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弃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进行申报登记,明确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等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物以及含有毒性物质的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倾倒、堆放或处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认定:
(一)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制造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从事非法回收利用危险化学品活动的违法行为;
(三)不正常运行、未经许可而转移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
(四)以填埋方式运往垃圾焚烧厂的;
(五)直接或者间接给居民生活和其他公共设施排放、贮存易燃、可燃气体或者粉尘的产品。禁止将危险化学品通过火场掩埋或者篡改、伪造资料等无关的方式对外排放或者泄露。禁止携带、转让、出售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和工具。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