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解读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解读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解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发〔2015〕23号)。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经济建设“十四五”规划精神,切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我国工业化进程的顺利开展以及实现资源高效再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法》、《江苏省行政许可条例》(以下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十三五”期间,将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技术政策》《广东省放射性物品检验标准及规范》等相关规定实施危险废弃物管理;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在安全运行中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二、分类与标定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量不同,其特征有:
;
:HW11含铜、镉镍基化合物及其衍生物;
,不包括HW12其他含氰废液等。
三、贮存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卫生指标和防护要求,防止因贮藏造成二次污染。禁止随意丢弃危险废物;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而被抛弃并作为处理处置对象的危险废物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范方法。危险废物堆放时应当保持清洁整洁,避免垃圾渗滤出导致大气污染。堆放场地要设置明显标志以便于公众知晓。堆垛区周围要安排围栏和警示牌,严禁明火照明、使用易燃液体燃料等形式进行遮挡。焚烧后产生的烟尘、污水和粉尘,须由当地环保局依法妥善控制,不得擅自倾倒到外排区域内或者直接埋放在地下水池之中。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四、转移联单制度
为保证危险废物运输过程合法性和安全性,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通过转移联单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事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