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各类废矿物油的工业企业必须具备的一种资质。
无固体废物经营许可条件:
1、有防雨、防渗的工作服;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产品或技术说明书(不含专篇);3、有与所经营的废金属相适应的包装工具及工艺流程图。(此类情况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审批即可)4、对本单位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三同时”制度实施监督管理。
5、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时,须提供下述资料:(一)、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等。
二)、办理地点
(三)(四)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市环保局、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并出具批准文件,提交审查意见后,方可予以受理,经审验合格后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2、运输方式
1.道路普通货物托运。2.集装箱托运。3.罐式专用车辆承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活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的节能节水产业规划,合理开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广使用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推动农村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形成以城市为中心、区域协调发展的生态宜居经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