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公开
安徽省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公开 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公开是为推进安徽省环保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依据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省辖区、县(市)和我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及转移联单,并在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生态环境厅备案后方可实施。因此,在危废处置环节对申报审批结果有一定的要求,并需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相关手续落实到位,促进企业规范运转;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提高运输成本控制水平;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计划、运行维护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法律法规】:
第四条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机制,组织编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系统。
第五条省级以上地方***负责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成立相应的跨行业、跨地区、跨地域的协同协作机构,共同推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第六条国务院及其直属机构依照下列原则履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类标志责任:(一)、实行分级核查的原则;(二)采取专人监视、指导监测预警以及定期巡检、跟踪评价等方式,做好危险化学品目录和监控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三)制定统一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操作指南;(四)依法设置风险评估程序;(五)确定重点流域危险货物存贮量符合要求或限制进出库数量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