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危废存放要求
固体危废存放要求 固体危废存放要求
1、贮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
2、堆场周围的设施必须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危险品仓库和存储库房应与运输车辆或其他机动车辆相邻且远离该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m。禁止将危险货物混合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对泄漏污染空气的专用收集装置及安全出口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在易燃液体倾倒区设置警示标志并进行隔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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