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固废管理制度
危废固废管理制度 危废、固废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GB50268—200;“三同时”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危险化工产品(含有毒有害物质)贮存场所,包括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区和处置区内的设施或设备。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货物经营单位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二◦七五)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规定是指在从事工业领域使用具有放射性特性、无色透明液体以及含有其他剧烈反应物等有害成分的环境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其安全性、可生化性和耐受性强于一般有机溶剂及惰性的气体,并能满足人体健康需求的各项防护要求。危险化学品是人类活动与自然界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根据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类收集:一类为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易制爆危险品),如乙烯制品、聚苯醚、丙酮及其衍生物等;另一种为难降解固体燃料(含硫化合物)、合成油脂、染料、纤维素和其他重金属;第三属于酸碱污染源、非甲烷基烃等污染源;第四属于水处理行业中常用的危险化学品;第五属于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药品;第六属医院用的医药器具和食品添加剂等。